搬來荷蘭已經兩個月有餘了,想說來整理一下申請荷蘭伴侶簽證的時程表,此流程跨越2017-2018年間,希望對於各位有所幫助!
2017. AUG. 09 考試(BASISEXAMEN INBURGERING)
2017. SEP. 27 考試成績出來 (通過)
因為有計畫要去歐洲度過聖誕節以及跨年,荷蘭移民局有規定說申請簽證期間人不能在荷蘭境內,所以時間有拖到一下下。
2018. JAN. 15 完成所有文件認證 (出生證明、單身證明、英文戶籍謄本)
2018. JAN. 20 男朋友從荷蘭丟出申請文件 (我們是網路上申請的,以前好像只能寄紙本)
2018. FEB. 20 IND通知簽證申請通過,可以跟台北荷蘭辦事處聯絡領MVV簽證
2018. FEB. 26 去照相館拍證件照(因為規定要6個月內的照片),照片會用在你的居留卡上
2018. MAR. 07 去台北荷蘭辦事處領MVV簽證,MVV簽證為臨時簽證,上面有你可以入境荷蘭的日期,到荷蘭之後再去IND換伴侶居留證
2018. APR. 20 飛機抵達荷蘭
2018. APR. 23 到當地的市政廳登記住址並申請BSN號碼
2018. APR. 26 到IND領去居留證,居留證效期為5年
2018. MAY. 11 收到BSN號碼
2018. MAY. 18 銀行開戶完成 (銀行開戶需要大約3-7個工作天)
2018. MAY. 31 GGD申請做肺結核測試(每個國家不同,台灣是需要做肺結核檢測的)
2018. MAY. 31 醫院照X光(GGD有規定申請完後可以挑時間去醫院照X光,但我想就一天把它完成)
以上是我從開始到要搬來到荷蘭的時間表,給需要的人參考,希望要申請的人一切順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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